马爷小说网
马爷小说网 > 在恋综遇到豪门前夫了 > 第3节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第3节

 

毕竟结婚就是事出有因,当时盛修平陷入家族危机,各方都想通过联姻拉拢,用此方式逼迫其站队。

作为舍友的简琛为了帮盛修平的忙,才协议结婚三年,如今盛修平已经成为盛氏集团最大股东,坐稳盛氏娱乐总裁的位置,早就不再需要帮忙。

听着简琛的话,盛修平表面不动声色地抱着人,二郎腿姿势分毫未变,指尖几乎不可察地叩击。

谈判桌上见过盛总的人知道,这是在思索,一般几秒内就能给出答案。

果然,在简琛等待答复的目光里,盛修平很快站起身。

“小琛,今晚六点公司有聚餐。我们以后再说。”盛修平淡定地解扣子,重新换上衬衫和西装,回避掉这个话题。

简琛看了一下钟和刚刚进门不久的盛修平,感到意外。按说盛修平做事富有计划,从来不会这么突然。

“一会儿让助理把晚饭送来,明天我再给你做。”

盛修平说着,迈步出去,前往车库镇定地发动车子,路上思绪难平。

从大学的时候就觉得和简琛待在一起很愉快。

当年家里的事情并非没有别的解决办法,只是毕业在即,他不知为何独独不想和好友简琛分开。正好简琛主动提出,他鬼使神差地用这个借口把人又留了三年。

这三年里,他们无比和谐。简琛会在下雨天和他钻进一个被窝,会在工作繁忙时哄他高兴,明明不会做饭,却因为他的生日下厨

车子不知不觉到了聚餐的酒店门口,泊车的服务生立刻过来,恭敬道:“盛总。”

盛修平微微一怔,点头打开车门。

二楼宴会厅已经被公司暂时包场,靠门的一桌议论得正欢,很远就能听到。

“我靠,这大龙虾,盛总真是大手笔。”

“那当然,盛总什么时候小气过。人帅又多金,简直梦中情人,可惜听说已婚了,不知道对象是什么天仙。”

“就是啊,盛总比公司艺人都帅,我觉得头牌秦奕松也比不上。真真姐,秦奕松下周是不是要去拍综艺了,你跟不跟去?”

“我知道那个综艺,同性恋综?上次听说还有谁参加来着。”

有人摸出了手机:“我看看哈天,竟然直接官宣了,你们快点看,热度第一。这个简琛是谁啊?”

盛修平正好走到门口,听见熟悉的名字,顺道瞥了一眼大咧咧摊开的屏幕。

【柿子视频:亲爱的观众朋友们大家好,网传综艺《丛之旅》嘉宾跑路等消息为不实。现正式官宣定档,本综艺模式为素人+明星的方式进行,共有四位素人和四位明星参与。

目前公开的素人为祝桦嘉,简琛,赵然,四位明星身份为著名影星,火爆顶流,实力歌手,爆红爱豆。敬请期待吧!】

“是恋爱综艺欸!”拿手机的人大声道,“要去谈恋爱的。”

餐桌上兴致勃勃地讨论,完全没注意到某个很快离开的背影。

晚上,盛修平抱着一猫一狗,坐在沙发上,垂眼看简琛收拾东西。

盛修平气场惯常强大,但此刻却仿佛笼着层淡淡的阴霾。

其实仔细论起来,屋里简琛的东西比盛修平的还多,但他都没打算要,只装了几件应季衣服。

“修平,以后如果有别人要住的时候和我说一声,我来拿走。”简琛告诉他,“协议找不到就算了,我明天重新打一份。”

盛修平转头看向别处。

沉浸式收拾东西的简琛没有注意到,他合上行李箱,压实,拉上拉链,然后去拎来猫包。

这只猫是他捡的,打算带走。

盛修平看到简琛的动作,立刻淡定地推开狗,抱起猫:“猫不行,不许带走。”

那猫特别嫌弃他,爪子充满抗拒。

“可是是我捡的,在你这不会麻烦吗?”

“不会。”盛修平斩钉截铁,又补充道,“主要旺财喜欢这只猫,把它带走容易抑郁。”

这只德牧叫旺财,简琛还没来的时候就在,是只原始的家庭成员。出生的名字就叫旺财,盛修平没改。

不过也难说当时选中这只狗是不是因为名字,毕竟盛总办公室还在风水绝佳的位置上摆了棵发财树。

“噢,那猫留下吧。”简琛挺放心他,“在这里陪汪汪。”

盛修平没想到简琛狠起心来连最爱的小猫都不要了,沉默了会儿,一言不发地起身进屋。

他背影高大挺拔,但此刻穿着的t恤上后面也是一个狗头表情包,和前面呼应,狗头在默默流泪。

简琛没有在意,把行李箱推到门口放好,狗和猫抱到院子里的猫窝狗窝里,锁好院门。

最后洗漱完,来到盛修平的卧室。

“睡这么早?”

简琛看着里面漆黑一片,走进去,发现以前总习惯性熬夜的盛修平早早躺在床上,被子也不盖。

于是坐在旁边,伸手摸了一下额头:“不舒服?”

声音温和,手心触感软软的。这些年简琛都是这样,对盛修平很温柔。

盛修平忍着没理他。

简琛在盛修平额头上仔细感受,抬起来,似乎是又碰了碰自己的额头。

“没发烧嘛,哪里不舒服?”

存在感极高的手在盛修平身上乱摸,简琛觉得两人都这么熟悉了,没什么好避讳的。

放肆地四处检查。

有一说一,盛修平身材真是很不错,肌肉硬硬的,胸肌腹肌该有的都有,作为一个男生,简琛有些羡慕。

被摸得实在让人忍无可忍,盛修平把他的手拽上来,随便放在胸口:“这。”

“心脏吗?”

简琛联想到高强度工作后猝死案例,高度重视。他觉得跳动速度好像确实有些快,但是手下感受不灵敏,时有时无的。

他俯下身,耳朵贴在胸前,“咚咚咚”的声音一下子就放大了。

认真地抬起手表,数着一分钟心跳。

盛修平垂眼,看着这颗专注的脑袋,连着脸蛋一起压在他心口,只隔着层薄薄的布料,他忍不住伸手碰了碰。

很特别的触感,柔软温热,滑滑的。得寸进尺地又捏了下。

趴着的简琛没注意到这些小动作,亲身感受到盛修平心跳越来越快,越来越快,逐渐让他有点害怕。

“要不去医院吧。”他撑起身,提议道。

盛修平双手交叠在脑后,好整以暇:“怎么去,你会开车吗?”

“不会。”简琛低头。

“当时让你学你不学,用上了吧。”

“现在别说这些,你难受吗,用不用去医院。”

简琛这人在生活方面的知识很贫瘠,他自己也清楚,不敢妄下诊断。

“不用,逗你的。”盛修平见好就收。

鉴于盛修平有经常逗他的前科,简琛很快放下心。不过还是有模有样地给他把了脉,指尖搭在脉搏上,等待很久,直到频率恢复。

“今晚继续睡在这吧。”盛修平建议。

简琛的被子和枕头还在床上没有带走,因为昨晚下雨打雷,简琛过来陪他。

“好吧,最后一晚了。”

简琛掀开自己的被子钻进去,轻车熟路地找到舒服的位置,正好挨在旁边。

以前只有下雨天才会这么做,只要和盛修平待在一起,不管窗外雨声雷声再响,仿佛也是另一个世界的事情。

随着“啪”一声,屋里

『点此报错』『加入书签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