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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节

 

到时发现其他人都来了,原定今天休息的燕敏芝也在后厨备菜。

没到晚饭点,前厅没事,程蔓到了后厨帮忙,压低声音问:“你不是休息吗?怎么又来上班了?”

“我在家待着也无聊。”燕敏芝择着葱说。

程蔓说道:“在家待着无聊,可以多出去转一转啊,听说电影院最近上映了一部电影听挺好看。”

燕敏芝笑笑:“算了,我还是更愿意待在后厨。”

程蔓知道燕敏芝喜欢做饭,也很有天分,原著中前后两辈子,她都以此谋生,开了自己的饭店。

没错,程蔓不是简单的穿越,而是穿书。

而燕敏芝,就是小说里的女主角。

并且她还是重生的。

因为母亲早逝后父亲迅速再婚,并跟继母生了弟弟。除了弟弟,她还有个继母带来的妹妹。

虽然家里有三个孩子,但这年头厨子吃香,不但工资高,还能时不时往家里倒腾点吃食,再加上燕敏芝继母也有工作,所以燕家日子过得不错。

燕敏芝在家里,除了不受重视,干的家务比继妹多,倒没吃过别的苦,一路顺利地读到了高中毕业。

如果没有大运动,燕敏芝这辈子应该能过得不错,可没有如果,他们家三个孩子,只能留一个。

弟弟是不可能下乡的,一来年纪小,二来这是她爸的心肝,继妹有妈妈疼,也能暂时不下乡,她妈花钱给买了个工作。

就她亲爹不疼,只好背着行囊去乡下。

因为厨艺好,到插队的地方后燕敏芝很快跟女知青们打成了一片,男知青们也因为爱吃她炒的菜,乐意帮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活。

只是很快,她就被大队里的癞子给盯上了,总到她面前说一些轻佻的话。但这也不是什么大问题,只要注意别脱单就行。

燕敏芝一直很小心,所以下乡前三年,她的日子过得还不错。

但第四年,出事了。

她被人下了药,跟癞子滚到了一起,还被人抓住,不得已嫁给了他。

婚后很长一段时间里,她都浑浑噩噩的,直到有次被癞子打了一巴掌才清醒,她开始想逃,也付诸了行动。

但前三次她都失败了,而每次被抓回去,迎接她的都是一顿暴揍,以及更严密的看管。

直到她生下孩子,癞子家人才放松,在一个没有回城的知青的帮助下,她终于逃了出去,回到了家。

只是那时候她父亲已经去世,家里早没有她的位置,最后她是在街道的帮助下,才找到了份包住的工作容身。

解决基本生存问题后,她开始钻研厨艺,最后成功开了一家自己的饭店。

也就是在这时候,燕敏芝重生回到了下乡第四年,但被下药的事情还没有发生,有了戒备心的她顺利解决了这件事,让癞子和前世害了她的人恶有恶报。

处理好乡下的事后,燕敏芝就收拾东西回到了临江市。

那是三个月前,当时燕父摔倒中风,国营饭店的工作没办法做下去,偏偏儿子还没长大,夫妻两个正在发愁接班的事。

前世接班的是燕敏芝继母娘家的侄子,接班前说好了他干三年,等燕敏芝弟弟长到十五岁就把工作还给他,结果三年后那人反悔得十分彻底。

燕父正是在三年后的争吵中气绝身亡。

燕敏芝回来后跟父亲谈判,晓之以情动之以理,最终成功说服燕父,接班回城。

而程蔓,也是在燕敏芝来到芳草路国营饭店上班后,才想起前世记忆,并意识到自己是穿书的。

不过她在原著中,既算不上女主闺蜜,也不是恶毒女配,她就是个单纯的路人甲,连名字都没有的那种。

在原著中她的任务就是,在男主来吃饭时问一句吃什么,再去后厨报个信,告诉燕敏芝他来了。

从头到尾,她的代称都是「前台小妹」。

戏份连陈小萍都不如。

当然,程蔓一点都不想跟陈小萍比戏份,因为这人比较杠精,酷爱找茬,在原著中戏份虽多,却是被女主打脸的存在。

她不想被打脸。

燕敏芝来上班后,她也没被重生的女主打过脸,投喂倒是不少。

就像这会,燕敏芝问:“晚上你想吃什么菜?”

“吃什么都可以吗?”

燕敏芝犹豫了下说:“店里有的菜吧。”

其实店里有的菜,他们也不能随便做,青菜倒是无所谓,鱼和肉不好说,顶多切点肉丝当配菜。

饭店上午供应了红烧肉和糍粑鱼,肉是没有剩的,鱼身和鱼尾也吃掉了,鱼头和鱼肠则剩了下来。

程蔓眼睛一亮问:“晚上能吃剁椒鱼头吗?”

“应该能,我跟关叔商量一下,我来做。”燕敏芝想了想说,“鱼肠也剩了不少,再来个爆炒鱼肠吧。”

程蔓只吃过爆炒肥肠,好奇问:“鱼肠炒了好吃吗?会不会很腥?”

“处理好了不会,吃着很弹,有嚼劲,晚上你尝尝。”

“嗯嗯!”程蔓用力点头,择菜时更有劲了。

……

大厨关建国很痛快地同意了燕敏芝提的两道菜,毕竟有荤菜吃,谁都不想吃素。

鱼肠本来就属于边角料,除非顾客有要求,否则不好上饭桌,通常情况下,剔出来的鱼肠会随便他们处理。

鱼头则要看品种,如果是胖头鱼,鱼头就得留着做剁椒鱼头,头小身子大的品种,则跟鱼肠一样,任由处理。

今天供应的糍粑鱼是用鲤鱼做的,个头不大,鱼头不好单独售卖,上午王主任就说让他们把这些鱼头分掉。

饭店总共就六个人,每人带一个鱼头回去,剩下的也够晚上吃了。

定下晚上的菜品,燕敏芝就开始干活了,五点半到七点半是晚饭高峰期,所以他们要在五点半之前吃完饭。

燕敏芝忙活的时候,程蔓在旁边打下手。

罗婶帮着备好菜见她们配合默契,就没掺和,倒一杯热水,端着去了前厅偷懒,顺便跟陈小萍咵天。

两人聊的也不是别的,正是晚上的伙食。

虽然他们是国营饭店的职工,但也不是顿顿能吃肉的,按照正常伙食,一星期能吃两顿荤腥就算不错。

通常吃的都是边角料,像今天的鱼头、鱼肠,再不就剩点肉丝出来,打个汤,或者炒青菜,供应鸡鸭倒是能跟着蹭一点。

总之,这年头不管什么行业,隔三差五能吃上一顿荤腥,都能让人高兴许久。

只是两人聊着聊着,话题就歪到了其他地方,变成了讨论常来国营饭店吃饭的客人。

陈小萍顺势问:“总来咱们饭店吃饭的那个大高个是干嘛的?”

“哪个大高个?”常来他们饭店的大高个可不止一个。

“总穿军装的那个……”陈小萍不太确定地问,“他是当兵的吗?”

罗婶惊讶问:“是啊,你不知道吗?”

“我知道啥?”陈小萍一脸茫然。

罗婶一回想,拍脑门说:“我忘了那次你休息,他是当兵的,据他自己说还是副团级,厉害着呢。”

“副团级是什么级别?”

罗婶也太清楚,猜测道:“到地方至少得是千人大厂的厂长副厂长吧。”

“这么厉害?”陈小萍一脸震惊,“他多大了?看着也不显年纪啊!”

“当然不显年纪!他今年才二十六…………”罗婶说着想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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